【本文来自《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居然连死缓都没有,属实看不懂。
张明杰案,是一起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涉案金额接近3.5个亿,张明杰从里边分了一半,还违规窃占了6000多万元的职工安置款。
这不是一起经济犯罪,这是一起职务犯罪,没有不适用死刑之说,判个死缓,应该不过分,哪怕我们都知道死缓是什么意思。
比如广东省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受贿1.3亿,就是判死缓。还有湖南高速二宝,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彭曙,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浩龙,这俩活宝一人受贿1.79亿,一人受贿1.74亿,二人伙同他人共贪污3500万,一审直接就是死刑,没有缓刑。更早的还有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1.95亿,也是死缓。
怎么到了曲婉婷她妈就无期了呢?
曲婉婷现在拿着她妈塞给她的黑钱躲在海外,利来w66备用网站,还结了婚,招摇撞骗,不可能回国了,更遑论退赔赃款,说句难听的,我们现在也就能惩罚一下她妈出口恶气了。
这种时候不用重典,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用。
究竟是因为曲婉婷勾结境外势力打人权牌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国有资产流失作为这几十年来的一种社会普遍现象,相关参与方和获益人还在招摇过市,对张明杰的重惩可能导致人人自危?再或者以上两者兼而有之?
我无法揣测,我只能希望以上都不是,而是具体量刑有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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